《镇江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已于2019年11月27日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2019年12月31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20年立法工作部署会,对3件正式项目和2件调研项目的相关工作进行部署。
根据立法计划安排,2020年确定的3件正式项目为:《镇江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跨年度项目)、《镇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镇江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2件调研项目为:《镇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镇江市犬类管理条例》。
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立法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为民立法,确保制度设计有效管用;要做好统筹谋划,切实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保障。会议强调,各有关方面要充分融入我市“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兼顾守正与创新、保护与发展,切实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精神要求以及市委相关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的立法制度设计。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琳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文生出席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 (任博 林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