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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 落实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半征收优惠政策 助力企业持续发展
发布时间:2019-10-24 16:27 | 来源:中国法制与新闻网


    通讯员/范皓杰   2019年6月17日,《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鲁财税〔2019〕19号已经发布实施,文件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山东省范围内,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为确保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落地落实,让企业及时享受到政策红利,黄岛区税务局积极做好数据分析,广泛开展宣传辅导,切实打通减税降费政策的“最后一公里”。
    黄岛区税务局第一时间做好数据分析,针对辖区内文化事业建设费15295条征管信息数据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和分析,针对申报数据不准确、费种认定不准确等问题,逐户逐项进行核实、更正。通过征管数据分析,进一步掌握了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管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做到了心中有底数、工作有方向。该局对辖区内属于广告业、娱乐业的企业开展全面的辅导培训,做到“点对点精准辅导”和“百分百覆盖”,进一步提高政策宣传辅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方面,利用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外部网站和微信工作群等,面向缴费人广泛宣传减征政策,确保应知尽知、应会尽会。另一方面精心筛选企业名单,针对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大户,组织开展上门宣传辅导活动,将税收优惠政策第一时间送到纳税人手中,帮助缴费人明确政策执行口径和适用标准,得到了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黄岛区广播电视台作为我区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缴费大户,自2019年7月1日起享受文化事业费减半征收优惠政策,共计减征金额8万多元,预计2019年全年减征金额将达到20余万元,这样的政策红利降低了运营成本,让我们更有余力在业务方面进行拓展,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近日,黄岛区广播电视台财务负责人程军在接受点对点精准辅导后神色轻松的说道。
    黄岛区税务局社保非税科科长徐昺介绍,该项优惠政策共惠及辖区内2425户企业,截止10月20日共减免费额29万余元。下一步黄岛区税务局将持续做好数据监控,进行“跟踪式”政策辅导,加大优惠政策宣传力度,不定期推出多样化的主题课程,确保政策落地显实效。  
文/马骏

责任编辑: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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