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各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原则上应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省、市实行的“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的职称考试,原则上应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凡在山东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通过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或者通过人事代理机构申报,自由职业者可由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各市也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畅通渠道。
在山东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扶贫协作重庆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
公告提出,要破除“唯论文”等不合理倾向,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结合行业人才特点,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作为评价内容,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据悉,2020年度山东省新增快递工程专业高评委。继续授权各设区的市组建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正高级和副高级、实验技术正高级和副高级的评审委员会,授权济南市、青岛市组建卫生正高级评审委员会。翻译、船舶、民用航空系列因申报人数较少,山东省不再组建高评委,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并联系好委托评审事宜,经省人社厅出具委托函后统一委托评审。山东省已有的系列(专业)不再委托评审。省直部门(单位)、省管企业组建的中评委名单将于近期另行发文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