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单曦玺 通讯员代江玲)近日,潜逃10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于宁踏入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检察院。
于宁原是银川市某啤酒厂销售员,在职期间将30余万元销售款私自挪用。2007年1月,因公司多次向于宁催收销售款,他担心东窗事发,于是一走了之,逃往外地。2009年6月17日,银川市金凤区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于宁立案侦查,并持续不断地开展追逃工作,多次到于宁单位、家中走访追查,但由于于宁始终行踪不定,最终追查无果。
按照自治区、银川市两级检察院的安排部署,2017年春节过后,金凤区检察院强化追逃措施,专门从反贪、反渎和法警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追逃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展开全方位的追逃工作。通过走访调查、与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开展上网追逃等措施,4月15日,追逃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了解到,于宁可能逃匿在陕北某采矿点,并将于近日潜回银川。得到这一线索后,专项小组立即部署行动,最终于4月20日下午在银川国贸大厦附近将于宁抓获归案。
据了解,于宁于2007年出逃后,曾在江苏老家躲过一段时间,后来又辗转到陕北一带从事贩菜生意。“我欠的钱太多了,不敢回,但心里一直不踏实。”于宁说。
据了解,2016年以来,宁夏检察机关积极开展职务犯罪追逃追赃工作,明确责任,包案到人,强化跟踪研判,共追回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