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1年10月22日 星期五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阐述法治特色,弘扬法治精神
广西食品经营领域“放管服”改革再深化
发布时间:2021-10-21 14:13 | 来源: 广西日报


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区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深化食品经营领域“放管服”改革有新进展,其中,创新许可自动售货机“持证上岗”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实施“宽进”。实行“一照准营”,出台《广西食品安全条例》,明确小食杂店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不再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实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全区1.33万户小食杂店经营者实现“持照”合法经营。推行“一市一证”,允许经营者在同一市级辖区从事自动售货设备经营只需办理一张许可证,472户经营者解了“准入不准营”的燃眉之急,2997台自动售货机“持证上岗”,这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调整优化许可事项,实现“快办”。简化审批流程,食品经营许可时限压缩到3个工作日办结,比原来缩短17个工作日。2019年12月起,在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崇左、钦州港3个片区推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改备案制度,同步在登记审批系统新增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项目,申请人新办营业执照同时填报备案内容即可完成备案手续,审批时限最快1小时完成。自今年7月起,进一步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纳入全区“多证合一”登记范围,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新申请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在取得《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后即可开展经营。截至9月30日,全区已依法办理备案经营户4.1万户。

完善审管衔接机制,实行“严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结合,按照信用风险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针对食品经营风险较高的农村地区,深入开展食品经营许可证合规性检查,提高监管的精准度、靶向性。去年以来,全区已检查获证食品经营户29万户,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覆盖率92.34%,检查农村食品经营者6.29万户,发现并依法处理违规市场主体1855户。(记者 吴家跃 通讯员 蒋倩)

 



责任编辑:朱明宇
最新文章
习近平在山东东营考察黄河入海口 建平台 强翻译 培养海外作者——… 福州自贸片区江阴港综保区跨境电商… 全面推行林长制 杭州:2021年底前… 安徽“15分钟就医圈”基本形成 辽宁省首个“中国天然氧吧”通过复… 吉林高院19项举措保生态促发展 前三季度中央企业实现净利润超1.5…
推荐文章
习近平在山东东营考察黄河入海口 建平台 强翻译 培养海外作者——… 福州自贸片区江阴港综保区跨境电商… 全面推行林长制 杭州:2021年底前… 安徽“15分钟就医圈”基本形成 辽宁省首个“中国天然氧吧”通过复… 吉林高院19项举措保生态促发展 前三季度中央企业实现净利润超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