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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中心城区部分不动产登记业务合并办
发布时间:2021-09-27 09:37 | 来源: 德州新闻网


  近日,山东省德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推行部分不动产登记业务合并办理,减少企业群众跑腿次数,提升不动产登记效率。

  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人、金融机构三类申请主体可在德州市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网上办理系统或现场提出一次申请、提交一套材料,合并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转房屋所有权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转抵押权登记业务,实现上述类型业务一并申请、一并受理、一并审核、分别登簿。登记机构审核登簿后,即时生成电子版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证书,申请人可登录德州市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德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和“爱山东app”查看、下载和使用。需要纸质版证书的,可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或选择免费邮寄方式获取。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合并办理材料有: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书,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人、金融机构三方);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网签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主债权合同,不动产抵押合同;当事人关于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约定,当事人关于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的约定;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收件问询单,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收件问询单。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转房屋所有权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预登记转抵押权登记合并办理材料有: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转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转抵押权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人、金融机构三方);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动产权证(土地),预告登记证明、预抵押登记证明;购房发票,完税凭证,采取“税证联办”模式办理的,申请人需按照税务部门要求提供户口簿、结婚(离婚)证等材料,完成缴税后系统自动获取完税凭证;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转房屋所有权登记收件问询单,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转抵押权登记收件问询单;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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