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1年09月06日 星期一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阐述法治特色,弘扬法治精神
转移社保关系,手机就能办理(民生服务港)
发布时间:2021-09-03 11:02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跨省就业,社会保险关系怎么办?这是不少劳动者会碰到的问题。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如果是企业职工,可由新工作单位办理转入申请;如果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自己向新参保地提出转入申请。具体来讲,劳动者可以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及手机端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363个服务渠道进行办理。进入系统后,选择新的就业地,填写相关信息,经人脸识别认证后,即可提交申请。

  社保关系转移后,不少劳动者还有困惑:“我在好几个地方都参过保,快退休了,应该在哪儿领待遇,社保关系应该往哪儿转呢?”

  对此,人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退休时,先看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是不是户籍地,若是,则在户籍地办理手续、享受待遇。若不是,则看是否存在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存在多个的,要在最后一个累计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手续、享受待遇。若以上条件都不满足,则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在户籍地享受待遇。(本报记者 李心萍


  《 人民日报 》( 2021年09月03日 19 版)

责任编辑:朱明宇
最新文章
贵州依托政务服务网推进外商投资"… 北京城市更新五年行动计划出炉 福建省发布“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 新疆出台企业节能信用评价暂行管理… 海南省出台十二条措施推动农业机械… 吉林省启动“质量月”活动 辽宁省中小学教师签订“双减”承诺… 四川各地统一税率 契税优惠政策延…
推荐文章
贵州依托政务服务网推进外商投资"… 北京城市更新五年行动计划出炉 福建省发布“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 新疆出台企业节能信用评价暂行管理… 海南省出台十二条措施推动农业机械… 吉林省启动“质量月”活动 文化和旅游部召开“十四五”规划实… 税费服务“加码”助力小微企业稳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