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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切实做好脱贫攻坚过渡期就业帮扶
发布时间:2021-07-01 09:34 | 来源: 陕西日报


陕西五部门联合发文 
切实做好脱贫攻坚过渡期就业帮扶

记者日前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省人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过渡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执行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通知》指出,脱贫攻坚过渡期我省就业帮扶工作要健全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就业帮扶机制,帮助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人员实现就业,帮助已就业人员稳定就业,促进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提升。

《通知》明确,在稳定外出务工规模方面,健全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机制,将脱贫人口作为优先保障对象,为有集中外出务工需求的提供便利出行服务。围绕打造三秦制造(秦工)、三秦家政(秦风)、三秦小吃(秦味)、秦遗传人(秦遗)等“4+X”陕西技工品牌,培育、创建、发展一批有特色、有口碑、有规模的劳务(技能)品牌,借助品牌效应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脱贫人口劳务输出质量。

在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方面,聚力建设千亿级国家级苹果、奶山羊、猕猴桃、茶叶特色产业集群,创建一批产值超过1亿元的“一村一品”示范村、产值超10亿元的农业产业强镇、产值超100亿元的现代农业产业园。鼓励脱贫地区发展“小店经济”“夜市经济”,支持脱贫人口在县域城镇地区从事个体经营,创办投资小、见效快、易转型、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支持脱贫人口通过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形式灵活就业。

在健全就业帮扶长效机制方面,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对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等重点人群就业状态分类实施动态监测。以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为主要对象,实施欠发达地区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将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作为重点地区,在产业政策、重点项目建设、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资金保障上予以适度倾斜。(记者 孟珂 见习记者 付玉玮)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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