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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在山东率先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发布时间:2020-12-15 10:15 | 来源:淄博日报


  记者从山东省淄博市市场监管局获悉,12月1日,淄博市在全省率先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该局组织淄博市27个职能部门共梳理出11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并全部纳入“证照分离”改革,实现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重复、不遗漏、全覆盖,打造改革淄博模式。

  “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是今年市委、市政府“一号改革工程”重点任务部署,市市场监管局锐意改革,攻坚克难,在全省16地市率先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破解市场主体投资兴业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据悉,在“证照分离”改革之前,如果企业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就不具有主体资格,在资金筹措、员工招募、合同签订等方面面临诸多障碍,往往难以办理经营许可证,极大地影响了行政许可审批效率。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光春表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后,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不再互为条件,同时把能减的行政审批事项减掉,不能减的也尽量变为备案或更简便的方式,实现了持“照”即可经营,极大简化了审批流程。

  实施清单管理。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编制了《淄博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2020版)》“中央层面设定”和“地方层面设定”两张清单,将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列入清单管理。同时,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以及取消下放、许可职能划转等工作,及时调整、更新清单内容,通过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持续推进改革进程。

  分类推进改革。按照直接取消审批、许可改备案、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对每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量体裁衣,确定改革方式,增强可操作性。通过分类推进改革,全市取消行政许可6项,审批改备案3项,实行告知承诺20项,优化审批服务84项。

  强化审管衔接。为厘清部门职责,做好审批与监管的有效衔接,淄博市建立“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长效机制,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市场主体信息、监管信息集中共享,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实施精准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促使监管方式从“资质监管”向“行为监管”转变,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持续走向深入。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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