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全面开展排查、打击非法制售军服和网络销售“特供”“专供”标识商品的行为,规范市场经营活动,山东省临沂市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制售军服专项行动、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行动。
临沂市市场监管局
严查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等标识商品行为
近期,部分电商平台出现以“RMDHT”(人民大会堂)、“ZXYJ”(政协用酒)、“QGRD”(全国人大)、“GYZY”(国宴专用)等拼音缩写“暗语”方式,在销售商品的包装、标签以及发布的信息、介绍或商品广告中使用“特供”“专供”标识的现象。对此,临沂市市场监管局按照总局、省局部署,充分发挥网络交易、广告、商标、稽查等监管职能,开展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行动。
行动中,临沂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电子商务法》和市场监管总局文件要求,参照《关于禁止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通知》有关要求,将含有“特供”“专供”中央和国家机关等类似内容;利用与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地点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名称,以及利用国宴、国宾等内容宣传“特供”“专供”;假借“特供”“专供”或“内部特供、专用”等类似名义推销商品或服务;含有“特供”“专供”等类似内容的假冒伪劣商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的商品等,作为本次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行动重点内容。要求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开展专项行动,抓住重点,加强监管执法,切实维护党和国家机关形象,进一步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同时,在网络市场监测监管方面,临沂市市场监管局购买了上海凭安征信服务有限公司第三方服务,制定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行动网络监测模型,开展网络专项监测。
临沂市市场监管局网监科充分发挥牵头指导职能,认真研究业务,积极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清理整治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专项行动。下发文件部署相关工作时,都在文件附上监管法律法规具体条款,便于基层开展监管执法参考。
此外,指导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必要的商品资格、资质的准入审核制度,加强商品监测,发现网络销售和宣传“特供”“专供”标识商品进入平台销售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临沂军分区等5部门
开展打击 非法制售军服专项行动
军服是军队装备的制式服装,是军人身份的重要标志、军队形象的重要体现、国威军威的重要象征,具有特殊的防护功能、专用属性和代表意义。为查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市场经营活动、净化网络营销环境、严格军服穿着使用、强化军服法规意识,临沂军分区、临沂市公安局、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沂市文化和旅游局、临沂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5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制售军服专项行动。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重点为,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军服及其仿制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穿着军服及其仿制品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以及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人员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存在突出问题的电商平台组织开展约谈,进一步督促电商平台强化合规审核,及时清理下架违法违规商品;清理整治使用“军需”“军服”“军品”等用于招揽顾客、开展广告宣传等经营活动;及时清理违法违规信息,依法查处相关网站平台、账号。
凡违反军服管理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进行自查和整改。未整改的,军地有关部门将联合组织查处,没收违法物品和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并处罚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截至目前,临沂市兰山、罗庄、沂水、莒南、蒙阴、临沭6个县区,共检查军服承制企业1家,劳保市场和劳保店铺20余家,查处违法广告27起,没收违法物品400余件,网上清理下架违法商品信息30条,现场检查纠察违法违规穿着军服37人次。
此次专项行动对于维护军人和军队形象、加强社会治理和促进安全稳定、营造拥军爱国和军队形象、加强社会治理和促进安全稳定,营造拥军爱国和崇尚荣誉的社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褚菲菲 王伟 李宝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