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年10月15日 星期四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进博会展期内销售合理数量进口展品可享税收优惠
发布时间:2020-10-15 09:22 |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0月14日电(记者 申铖)记者14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称,对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合理数量的进口展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通知称,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的销售数量或限额,按通知附件规定执行。根据附件,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等5类展品,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数量不超过相应规定数量;其他展品每个展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不超过2万美元。

  通知明确,对展期内销售的超出政策规定数量或限额的展品,以及展期内未销售且在展期结束后又不退运出境的展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



责任编辑:朱明宇
最新文章
山东省公布103家省级重点监控用水… 山东人才发展蓝皮书发布 人才回流… 《教育的100种可能》新书发布 共享、绿色为京津冀添动力—— 京… 福建 :电力大数据 助力小康之美 浙江四类塑料制品禁限使用 持续推… 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成效显著,年节约… 2020中国企业500强公布 千亿级企…
推荐文章
山东省公布103家省级重点监控用水… 临沂青岛烟台获批海关总署监管市场… 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揭牌仪式… 山东人才发展蓝皮书发布 人才回流… 中俄“长江—伏尔加河”地方合作理… 中国脱贫攻坚调研报告新书发布 《教育的100种可能》新书发布 进博会:销售合理数量进口展品可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