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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老旧国标电动车挂牌仅剩2天 无牌上路罚20元
发布时间:2020-08-31 09:53 |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8月29日,山东省电动车挂牌倒计时三天,济南交管开展了电动自行车挂牌攻坚“清零行动”。记者在现场了解到,按照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自9月1日起,全省将开展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专项整治行动,未挂牌的电动车将无法上路。不按规定悬挂号牌上路的车辆,被查处将面临20元罚款。

  历时半年多的电动自行车集中挂牌马上接近尾声。济南市车管所副所长孙安吉介绍,截至目前,济南市电动自行车的挂牌数已经突破280万辆。

  按照山东省政府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挂牌截止日期为8月31日。为此,2020年9月1日零时,全省将停止受理临时号牌、旧国标车辆登记,请广大车主务必于8月31日(下周一)前,申请完毕电动自行车号牌。9月1日起未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号牌的,不得上道路行驶。历下交警大队车管所民警介绍,9月1日零时,临时号牌申领系统将关闭,还有两天,老旧国标车要尽快挂牌。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七十条之规定:①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驾驶已经登记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号牌,并保持号牌清晰、完整。②电动自行车号牌、临时号牌要悬挂在车辆后方;后方不方便安装的,可以自制辅助号牌架后,再悬挂在车辆后方。③不得转借、挪用、涂改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④不得使用假冒、失效的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违反上述规定的,交通管理部门将处20元罚款。同时,依据实施办法,没有取得上路资格的电动自行车如果发生交通刮擦、碰撞事故,应当负全责。

  为敦促广大电动自行车主在有效期限内尽快挂牌,合法上路行驶,自8月29日起连续三天,济南交警将联合派出所组成行动小组,开展“清路口、清路段、清门店、清停车场、清机关、清企业、清社区、清镇街、清村居”等“十清”清零行动。(张泰来)(完)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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