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0年上半年全省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依据2020年第一、二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测算得出2020年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补偿资金即省级需向各市补偿资金额度为36882万元,第一季度生态补偿资金为30026万元,第二季度生态补偿资金为6856万元。
其中,聊城市在全省各地市获得补偿资金额度中排名第4位,获得补偿资金2556万元。特别是在各行各业复工复产的第二季度,聊城市获得补偿资金798万元,在全省排名第一。(聊城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燕 通讯员 沈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