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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发布
发布时间:2020-07-16 09:27 | 来源:大众日报


  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导则》适用于2005年12月31日前在城市、县城(城关镇)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重点是2000年前建成的小区。不包括拟对居民进行征收补偿安置或者拟以拆除新建(含改建、扩建、翻建)方式实施改造的住宅。

  《导则》明确基础类改造主要是建筑物修缮、水电气暖、管线规整、光纤、排水、道路、绿化、照明、环卫、消防、安防、拆违拆临等,突出解决基础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问题。完善类改造主要包括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和物业用房、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停车场(库、位)、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无障碍及适老化改造等。提升类改造包括丰富社会服务供给和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改造内容,主要是养老、托育、医疗、家政、商业设施以及智慧住区等。(方垒 李晓)(完)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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