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年04月07日 星期二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厦门出台“11条”助旅游会展住宿餐饮业恢复
发布时间:2020-04-07 10:13 |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厦门4月6日电(记者闫红心、付敏)厦门市近日出台11条措施,促进旅游会展住宿餐饮业尽快恢复。其中包括,市民和游客于2020年6月30日前,在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可免费乘坐地铁、BRT、公交车。

  厦门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等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会展住宿餐饮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鼓励A级景区实施免费开放,国有A级景区向市民游客免费开放,鼓励非国有A级景区参加免费开放活动。同时,组织室外特色文艺演出活动进景区、公园、街区等公共场所。此外,鼓励本省游客来厦旅游,并给予相应住宿补贴。

  在会展领域,通知提出,除国际会议展览外,厦门市可正常举办国内各类会议、培训班、展会等,参会人员要查验健康码和体温检测。引导旅游会展住宿餐饮企业加强经营场所的通风和消杀工作,倡导科学佩戴口罩、测体温,餐厅进餐人数应控制在满座时人数的2/3。

  通知明确,对有困难的餐饮住宿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4月至6月期间发生的月份抄表结算电费,允许在原规定交纳时间基础上延后一个月交纳。疫情防控期间的餐饮住宿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确因流动资金紧张、交费有困难的实行“欠费不停供”。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限上旅游会展住宿餐饮企业和主管部门认定的重点旅游会展住宿餐饮企业,达到相应条件的,可提前返还失业保险费。

  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经营状况良好、有发展前景的旅游会展住宿餐饮业中小微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通过“厦门市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的增信服务,获得银行更多信用贷款支持,实现“降低门槛、提高额度、简化手续、加快放款”。

  据悉,通知执行期间为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朱明宇
最新文章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药品注册管理办… 财政部优先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资… 4月春风来,又一批新规将实施 工信部:将对新能源汽车及相关政策… 工信部:维持原料药生产企业生产 … 青啤2019年实现净利增长30.2% 净利… 《中国油气产业发展分析与展望报告… 多地发生森林火灾 应急部调派航空…
推荐文章
广西:税收大数据为复工复产“赋能… 银行业重金加码智能科技 “开放银… 头部券商试点并表监管 杠杆提升空… 2019业绩大比拼 哪家券商赚钱能力… 中国专家与巴基斯坦医务人员交流防… 习近平考察杭州湿地保护利用和城市…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药品注册管理办… 统计局解读2020年3月中国采购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