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2年03月31日 星期四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阐述法治特色,弘扬法治精神
国务院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9 15:17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新华社北京3月28日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该项扣除政策有利于减轻人民群众抚养子女负担,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群众生育养育的鼓励和照顾。(相关报道见第二版) 


  《 人民日报 》( 2022年03月29日 01 版)
 



责任编辑:朱明宇
最新文章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发布一批重… 自然资源部调整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受… 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重大…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工作方案 商业秘… 胡春华强调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 国民经济持续稳定恢复,高质量发展… 尼泊尔总统班达里会见王毅 胡春华强调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
推荐文章
江西省多措并举推动抓项目稳外贸 云南全力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 河北:36条措施促进中小企业“专精… 甘肃明确今年财政支出重点 海南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 陕西六部门联合推广科技成果转化“… 宁夏出台方案深入推进减税降费工作 湖北印发实施意见 改革完善社会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