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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出台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07 09:56 | 来源: 宁夏日报


我区出台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重点支持九大产业涉及企业、贫困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及高校学生

12月4日,记者获悉,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项工作进行部署,明确将开展企业职工培训、就业重点群体等各类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7万人次以上,其中企业职工培训3.4万人以上,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2.4万人以上,创业培训1.2万人以上。

在企业职工培训方面,将重点支持我区枸杞、葡萄酒、奶产业、肉牛和滩羊、绿色食品、新型材料等九大重点产业涉及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和安全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等。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合格证书,按自治区规定标准直补企业;对企业有培训需求但无能力组织培训的,可协商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企业可在所在地人社部门指导下自行组织职工培训,包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

在就业重点群体培训方面,将依托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定点培训机构,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各地要尊重培训者意愿,对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职业或工种,不得要求培训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后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自治区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我区户籍城乡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方式的,先行自付培训费用,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直补到个人。

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返乡农民工、高校学生,包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等城乡劳动者,依托全区创业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其创业能力,培训后须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在工作岗位上以实际操作的方式传授技能培训,按时足额核发工资且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保障工资标准的,按规定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培训补贴。(记者 马照刚)



责任编辑:朱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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