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0年04月16日 星期四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财政部: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
发布时间:2020-04-16 09:04 | 来源: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4月15日电(记者申铖)记者15日获悉,财政部日前发布通知称,为稳定加工贸易发展,减轻企业负担,自2020年4月1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副主任何代欣介绍,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进口料件或制成品内销时,除按规定缴纳进口环节税收外,还需要缴纳缓税利息。

  “疫情之下,全球贸易遭受冲击,加工贸易尤为承压。此次暂免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可以降低企业内销成本,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何代欣说。



责任编辑:朱明宇
最新文章
吉林省全力推进“不见面”审批 上周食用农产品价格继续回落 生产… 民航局表示 目前日均入境旅客两三… 生态环境部前3月 已批在批28个涉铁… 乌克兰总统再次感谢中国对乌抗疫支… 农业农村部印发通知 建立健全家庭… 杨洁篪应约同美国国务卿蓬佩奥通电… 央行“放水”1000亿 降息要来了?
推荐文章
上海:今年“创新资金”支持企业数… 河南省千万农民工安全返岗复工 重庆推广以工代赈助贫困群众就业 广东: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吉林省全力推进“不见面”审批 云南省加大后续扶持力度 确保易地… 青海省强化举措落实 推动农牧区环… 民航局:一季度完成旅客运输量7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