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丈母娘手撕准女婿,家事律师教你识迷局)
女报记者 李晨曦
近日,张靓颖和冯柯在微博上宣布结婚的消息。可是,还没等得众网友们献上祝福,半路却杀出“丈母娘”。张靓颖的妈妈连夜发表“控诉信”,反对女儿和冯柯的婚事,10月10日,冯柯撰写长文予以回应,这对丈母娘和准女婿正式开撕,其中涉及了许多法律问题纷繁复杂,下面就请泰泉家事律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准女婿表忠心一,冯柯微博公布《财产协议书》
冯柯微博回应,其已经于2015年11月25日,经过律师见证,与张靓颖签订《财产协议书》,约定双方婚前婚后财产均属共同所有,双方婚前婚后任何债权债务均由双方共同享有和承担。
泰泉家事律师解读: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以结婚登记时间为界,如果冯柯和张靓颖目前尚未领取结婚证,则其二人所签协议的性质为婚前财产协议,在本质上属于对婚前财产的赠与行为,而根据合同法186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而,从法律的角度建议冯张二人在签署协议后尽早去相关部门办理不动产、股权等婚前财产的变更登记以及对协议进行公证,这样也可起到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准女婿表忠心二,冯柯立遗嘱意外身故后遗产都归张靓颖
冯柯微博发长文向“准丈母娘”道歉,并宣布“已立遗嘱,所有遗产都给张靓颖”。
泰泉家事律师解读:如果冯柯在立遗嘱时没有与张靓颖结婚,则从法律的角度,张靓颖并非张珂的法定继承人,因此,冯柯意外身故后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行为,依法属于遗赠。遗赠和继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在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如果自知道之日起两个月内,没有做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则视为放弃接受遗赠。即便双方结婚,张靓颖成为冯柯的法定继承人,我们也建议对该份遗嘱进行重新修订更能保证其效力。
泰泉馨语:
我们理解靓颖妈妈爱女心切,也不愿看到冯柯因为追求爱情接受天下人的道德审判,更加同情海豚公主在母亲和爱人之间的艰难取舍,谨从法律角度作出分析,祝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泰泉家事简介:
山东泰泉律师事务所是山东省首家专业从事家事法律服务的律所,主要家事业务为婚姻、继承和私人财富规划与传承。多年来,律所办理众多离婚巨额财产分割、复杂继承析产诉讼、涉外离婚诉讼、涉外继承诉讼、重婚刑事自诉、私人财富规划与传承等法律事务。如果您有任何家事法律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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