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10月28日,海东市委书记于丛乐主持召开市委一届77次常委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听取全市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研究部署第四季度的工作。
会议强调,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大以来的历次全会精神,特别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准确把握六中全会的核心要义、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党组关于全市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及四季度重点工作建议的汇报、全市1-9月份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考核办关于2016年经济发展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汇报和相关副市长关于有关尚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说明。会议要求,全市上下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各项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列出时间表,制定具体措施,补齐未完成目标任务的短板;
要积极与省上相关部门衔接沟通,做好相关统计工作;要围绕年度目标任务,紧盯国家决策部署、各项主要指标、项目建设投资,狠抓工作不放松,协调推进一、二、三产业发展,力争年底全面完成省考和市的各项指标任务。
会议研究通过了市政府党组关于海东市首期浦信平滑基金旅游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请示、关于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融资方案的请示和关于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融资方案的请示。会议要求,要通过市场化运作、企业化运营的模式,尽快使海东市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挥作用,带动发展全市旅游业;要加大监管力度,管好、用好首期浦信平滑基金旅游项目资金。要把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结合起来,高起点规划设计,科学把握美丽乡村房屋建设标准和风格各异的农村地域特色,防止千篇一律、千村一貌;要统筹考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居家功能,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方式;要认真抓好高原美丽乡村示范镇、示范村建设工作,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海东市第二次代表大会有关事项的请示》《关于召开海东市第二届人民大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有关情况的请示》《关于召开政协海东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请示》;听取了《市委一届八次全体会议有关情况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于丛乐同志在中国共产党海东市第二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国共产党海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市第二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