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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舌尖上的安全” 三部门重点查处涉婴幼儿食品等案件
发布时间:2019-10-18 08:34 |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17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全国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药品监管部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介绍,将重点查处涉及婴幼儿、儿童食品的案件,以及其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关注的案件。

杨红灿介绍,近年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但由于我国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食品安全基础比较脆弱,食品安全问题仍时有发生,食品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为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持高压重处态势,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本次专项行动,明确了三条工作主线。

第一条主线,圈出案件查办的重点区域和品种,明确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查处发生在校园及周边、校外培训机构、餐饮聚集区、农贸批发市场、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冷库存储中心的案件,重点查处涉及婴幼儿、儿童食品的案件,以及其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关注的案件。

第二条主线,行政执法要依法处罚到位、执行到位。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依法处罚到人,落实从业禁止、终身禁业,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主线,连结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强化刑事打击力度。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建立健全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杨红灿表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商请提供检验、认定意见的,要积极协调有关机构,及时提供意见。对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要及时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将通过本次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依法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以处罚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编辑:吴荫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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