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法制培训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滕州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滕州市龙泉街道中心小学举行“教师法制专题培训”活动。
首先,刘校长传达了省、市学习的文件精神并做了动员讲话,安排老师们要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所有学习任务。接着同全体教师一起观看了《伸向女学生的黑手》和《好老师,坏老师》专题教育视频。最后刘校长要求全体教职工,作为人民教师,要有健全的法制观念,做到依法施教、依法育人。
多年来,滕州市龙泉街道中心小学始终坚持依法治校的管理方略,经常引导教师们学习教育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增强老师们依法履职、依法执教的意识,提升依法处理教育教学管理的能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王洪武、卢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