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纪工委第二检查组与省环保厅的相关人员交谈
“你们接待任务重吗?每个业务处室都有接待指标吗?”
“没有。”
“接待履行相关手续没?有标准吗?”
“要有公函,并到办公室报备报批。一般都是在食堂用餐,标准是每人每餐20多元。”
“有到外面(饭店)接待吗?”
“有,但很少。”
这是省直机关纪工委第二检查组对省环保厅二级单位实行明查的一个镜头。连日来,记者跟随第二检查组到省环保厅、共青团江西省委、省农科院等省直本级单位及部分二级单位,抽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5月10日,第二检查组一大早就来到了省环保厅,组长丁妙云告诉记者,检查组事先没有通知被检查对象。一到会议室,丁妙云强调,检查组找哪个负责人谈话,并不代表“这个部门”就有问题。紧接着,检查组被分为两个工作小组,一组找相关处室负责人谈话,了解情况;另一组查账。
“公务接待有没有碰到过临时不打招呼的情况?”丁妙云问。“有,比如临时来了人,也没有公函,报备报批就会出现不及时的情况。”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如实反映。丁妙云告诉记者,“公函制”在实施过程中没有得到全面贯彻落实,“打个招呼,吃了就吃了”的问题在一些单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连日来,记者跟随第二检查组分别到了江西省环境监察局、江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江西青年职业学院(江西省团校)等省直二级单位。针对一些廉政“风险点”,检查组现场就进行了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