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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强化证据意识 筑牢案件质量基石
发布时间:2021-12-27 09:50 |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宁波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以过硬的审理工作确保过硬的案件质量。

将证据意识牢牢贯穿案件查办始终,增强审查调查各环节证据收集运用的敏锐性和准确性,严格遵循调查措施固定证据,构建审查调查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防范证据瑕疵和重复取证,降低证据灭失风险。江北区纪委监委严格落实证据调取、询问讯问等相关审批程序规定,杜绝出现事后补签等行为;海曙、奉化区纪委监委注重证据收集固定全程留痕、存档备查,依法履行出示《搜查证》、制作《搜查笔录》等相应手续,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

“审理组认为,被审查调查人和共同投资人之间是否存在管理制约关系、是否存在借投资之名行利益输送之实还需进一步查证,证明行贿人和其挂靠公司之间关系的相关书证还需进一步完善……”宁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强化对案件的过程把关和方向指引,常态化开展日常问题咨询和疑难问题会商论证,注重从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等方面,对证据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进行全面审核,确保全案证据在查证属实的前提下,相互衔接和协调一致,证据之间相互印证,形成环环相扣的闭合锁链。

聚焦法法衔接关键环节,推进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不断提高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在重大或疑难案件中,由审理部门牵头,组织联席会议,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审核标准,就证据审查、量刑情节认定等充分沟通、交换意见。鄞州、象山等地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与法检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按照刑事诉讼证据标准和审判要求,及时搜集固定证据,堵塞证据缺口。

宁波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学练结合的方式,强化审查调查和审理人员的法治思维,提升证据意识、拓宽办案思路,不断提高事实甄别、证据运用、法条把握能力。市纪委监委在定期的点题培训中,特意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介绍法庭实务中举证质证的常用方式和技巧;宁海县纪委监委定期组织调查取证模拟案卷实训讨论会,以调查取证模拟卷宗为载体开展查错纠错。奉化区纪委监委注重总结归纳审查调查经验,着重梳理收集固定、运用证据的方式方法和注意事项,以传帮带打牢年轻干部证据收集运用基本功。(宁波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 李文峰)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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