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9年12月04日 星期三 欢迎访问法新网!·首页·关于我们·杂志订阅·广告征订·理事单位·人员查询·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讲述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阐述中国法治特色,弘扬中国法治精神
国家网信办:就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19-06-14 15:36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13日就《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个人信息出境应进行安全评估。经安全评估认定个人信息出境可能影响国家安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难以有效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不得出境。

意见稿明确,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

意见稿指出,个人信息出境前,网络运营者应当向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申报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重点评估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同条款是否能够充分保障个人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网络运营者或接收者是否有损害个人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历史、是否发生过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等内容。网络运营者应当建立个人信息出境记录并且至少保存5年。

根据意见稿,出现网络运营者或接收者发生较大数据泄露、数据滥用等事件;个人信息主体不能或者难以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网络运营者或接收者无力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等情况之一时,网信部门可以要求网络运营者暂停或终止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此外,对违反规定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行为,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向省级以上网信部门或者相关部门举报。(新华社北京6月13日电 记者王思北)

《 人民日报 》( 2019年06月14日 06 版)



责任编辑:朱明宇
最新文章
人社部就《关于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工… 好消息! 社会保障卡将广泛用于国… 山东科创人员迎政策大礼包 探索科… 多措并举全力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多地扩容投融资项目库 稳投资地方… 把“高温津贴”落到实处 ——访中… 国际油价18日显著下跌 16城试点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可获中…
推荐文章
世界中文报业协会第52届年会在马尼… 第七十四集团军扎实组织预任参谋集… 中国综合品牌展览会在多米尼加举行 乌克兰愿“合理妥协”以推动四国峰… 日本10月出口额同比下降9.2% 古特雷斯对美国政府犹太人定居点政… 日本中部国际机场乘客增加 国际航… 中国代表呼吁加强上合组织与联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