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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遭问询:关联交易是否为控股股东提供资金
发布时间:2019-10-23 09:08 | 来源:中国经济网


  10月21日消息,林洋能源收上交所《关于对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产收购相关事项的问询函》。针对林洋能源拟32,100万元收购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南京华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00%股权,上交所就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营业状况、采用的估值方式、是否为控股股东提供资金等问题表示了关注,并要求公司进行回复。

  深交所表示:1、华虹租赁主要为林洋能源下属项目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本次交易能消除公司与华虹租赁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同时为光伏电站和储能项目建设开发业务提供资金支持。但截至2019年6月30日,华虹租赁资产总额5.24亿元,其中包括长期应收款(融资租赁款)余额4.69亿元。2、根据公司2019年三季报,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7亿元,同比下降46.77%;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5.96亿元,同比下降28.72%,同时公司尚有短期借款11.07亿元、长期借款19.07亿元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54亿元。

 

  深交所要求,1、说明公司前期与标的资产的业务往来情况,包括借款金额、利率、期限和支付的财务费用;2、华虹租赁的主要运营方式、盈利模式,并说明相关业务收入确认和成本结转的会计政策。补充披露华虹租赁近三年的前十大客户及关联关系;3、结合上述情况和融资租赁行业监管和信贷政策,说明公司本次收购的合理性;4、说明此次交易的资金来源,说明本次交易对公司现金流的具体影响;5、结合控股股东的资金情况,说明本次交易是否为控股股东提供资金。

  深交所表示:1、公告披露,以2019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华虹租赁评估值32,124.71万元,评估增值989.85万元。公司称因华虹租赁业务依赖于林洋能源等的支持,无法参照历史财务数据对未来进行合理预测,故不适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同时,2019年上半年华虹租赁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为2018年的40.37%、37.63%。

  深交所要求,1、近三年标的资产的收入、成本、净利润及其同比变化情况和原因;2、华虹租赁业务依赖于林洋能源等支持的具体内容,并进一步说明收购的必要性、合理性;3、分析本次交易作价的公允性,关联交易决策是否审慎。



责任编辑: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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