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连云港市城管部门获悉,今年连云港市将计划创建28条“城市管理示范路”,全面提升城市“颜值”。
“你好,这段人行道禁止停放非机动车,麻烦您停放到附近的非机动车停车线内。”市民刘先生在海州区海连中路随意停放电瓶车时,被正在巡查的市城管海州二大队的执法队员劝阻。
据了解,连云港市海连中路严管区域禁止非机动车停放,是该市创建“城市管理示范路”的具体内容之一。近年来,连云港市以创建城市管理示范路为抓手,以点带面,提升城市环境面貌,为市民营造了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
为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精细化管理水平,市城管局出台《连云港市城市管理示范路标准》,创建内容涵盖基础条件、基础设施维护、市容秩序管理、建筑立面管理、道路景观建设维护、长效管理6个方面。
截至目前,该市已有省级城市管理示范路6条:民主中路(海州区)、海连中路(海州区)、苍梧路(海州区)、朝阳中路(海州区)、黄海东路(赣榆区)、黄海西路(赣榆区);市级示范路6条:科苑南路(高新区)、建设东路(高新区)、中华西路(连云区)、通灌路(海州区)、华中北路(赣榆区)、云和路(市开发区)。
据悉,“城市管理示范路”创建工作是连云港市城市管理的重点工作,创建活动于今年4月初启动,根据计划,2021年,全市创建不少于40条“城市管理示范路”,目前已创成12条,计划新创建28条。其中赣榆区、海州区创建不少于6条市级城市管理示范路;连云区、原高新区(海州区城管局统一申报)创建不少于5条市级城市管理示范路;市开发区、徐圩新区、云台山景区创建不少于2条市级城市管理示范路,目前已全面推进。年底前,将对正在创建的示范路进行实地考核评分,无异议的将被命名为“城市管理示范路”。
市城管局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刘丙军表示,坚持按照示范路的基础条件、基础设施维护、市容秩序管理、建筑立面管理、道路景观建设维护以及长效管理几个方面,进行部署和落实,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题。坚持不懈做好事,用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孙淑莉 赵淑丽)